懷仁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
懷政發〔2022〕14號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懷仁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現將《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懷仁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全市質量工作會議精神,發揮好企業主體作用,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增強質量競爭能力,推進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方位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號),現就我市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質量強國、質量強省、質量強市建設目標任務,充分發揮首席質量官在推進企業質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帶頭示范作用,明確質量責任、有效保障質量安全、提升企業質量競爭力,倡導建設企業質量文化,夯實企業質量技術基礎,促進企業產品轉型升級,推動企業健康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按照“企業推薦、政策激勵、嚴格培訓、服務優先、分步實施”原則,到2025年在全市實現規模以上企業、戰略新興產業“首席質量官”達100個。
三、“首席質量官”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崗位設置。首席質量官(CQO)是指企業對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工作全面負責的高層管理人員。由企業總經理(總裁)聘任授權,直接向總經理(總裁)報告工作。
(二)基本條件。從事質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者大學(含)以上學歷,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并有一定的質量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骨干,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工作職責。首席質量官全面負責企業質量管理。
(四)工作權限。行使企業質量安全“一票否決”權。
四、工作措施
(一)夯實質量基礎工作。推行首席質量官要作為質量基礎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質量人才隊伍建設。
(二)筑牢質量安全底線。首席質量官應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素養,及時發現并報告企業在質量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或者隱患;履行職責應當保持充分的獨立性,作出獨立、審慎、及時的判斷,主動回避與本人有利益沖突的事項;應當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和合作伙伴資料秘密,不得泄露在履職過程中掌握的企業秘密或者合作伙伴信息,損害企業或者合作伙伴的合法權益;積極參加各種義務性質量咨詢服務活動和公益活動。
(三)提升質量發展水平。企業要善于綜合運用各種質量方法工具措施,著力提升企業質量發展水平。開展質量攻關和技術創新,持續加強全面質量管理,積極導入卓越績效評價模式,組織開展群眾性質量改進活動。首席質量官要發揮主導作用。
(四)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要加強督查考核,將首席質量官制度納入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企業質量工作專項督查、考核范圍,要加強激勵引導,支持符合條件的首席質量官申請我市高層次人才認定,享受相應人才優惠政策。
(五)加強首席質量官的管理。市場監管局對全市的企業首席質量官進行統一登記管理和信息備案,通過組織交流、現場觀摩、參加培訓等多種形式,及時準確全面掌握轄區內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與解聘情況,負責轄區內企業首席質量官建檔統計和相關工作指導;現任首席質量官工作發生變動,企業應及時選聘新的首席質量官并及時到市場監管局備案。
(六)充分宣傳首席質量官的意義。要充分發揮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強化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的目的、宗旨和意義的宣傳,讓社會廣泛知曉、認可首席質量官制度;要積極組織首席質量官訪談,邀請質量專家和學者與企業質量人面對面交流,破解企業質量管理難題;開展首席質量官交流,交流企業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創建活動,推廣先進企業的質量文化和質量管理的成功案例。